現在想想,好像從高中之後,很久很久一段時間,都得在白眼底下討生活;從來也沒想過要去懷疑體制存在的道理,沒想過服從的意義,沒想過自己真正的價值,當然也不會抱怨自己是不是真的不受重視。
我其實真的蠻喜歡過靜靜的生活的,作自己想做的事情,閒閒散散、慵慵懶懶;也許開心的時候寫幾篇文章,畫幾幅畫,看到感動的瞬間,拿起照相機用快門與命運的時刻賽跑,老實說,如果一輩子這樣過,即使窮,好像也不能說不好。
不過血液裡另一個激烈的靈魂老是拖著我跑,怕輸、怕慢,但是真得到手了,卻又迫不及待的開始對下一個更可怕的挑戰流口水;我不喜歡被看低的感覺,真的很不喜歡。
於是日子就這樣緩慢的分裂成兩個極端--對上的、對下的,對同盟的、對敵對的,對麻木的、對柔軟的,對快與對慢。
有時候我真的很想問...人真的有辦法一致嗎?
黑暗閃過純真的時候,真的可以假裝不看見,或者真的可以從來沒有任何懷疑與不善?

走在兩個極端點,我如履薄冰,有時幾乎寸步難行,因為一旦我在極左看見極右的身影,我居然不知如何自處!?我迷失並且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

有時候昏昏沈沈的醒來不知道身在哪裡,不知道當下是那個端點,常常從惡夢中驚醒,才發抖的告訴自己,我已經飛越那些孤單的掙扎,我已經不再迷惘。

烏雲散去,心結打開,時光卻在也回不到初始,被摔壞、被揉爛的,即使再重來也無力給予或接受辯白;但是我依然往前走,世界依然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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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lugshin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