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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在誠品看到這面廣告牆的時候,感覺挺複雜的,火大跟爽各半。
是的,我馬上想到當初的提案,這不能稱做百分百的剽竊,但看得出整個concept...;會不會覺得不爽?絕對會!至今我還是覺得我們做出來的東西是最具有執行性的,我們考慮到每一個周到的細節,而不是純粹在那裡說一些高調的廢話,結果卻因為莫名其妙的理由被操作掉,到頭來又給我看到這麼類同的東西放在誠品,感覺真的只有「欺騙」兩個字可以形容。
對於這種行為本人超不屑!
不過也有比較正向的例子,例如MTV頻道的總監給予我們誠信與坦率的回應,讓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我確實也在封神榜演唱會當中看到他們的公關人員把我們賞星越幕的構想用一種更加熱鬧、更年輕的方式呈現出來;比較可惜的是,我覺得在VJ培育的這一塊,反倒是V台透過我愛黑澀會、模范蚌蚌堂的運作,落實的更為徹底,也成功的塑造出V台的品牌與口碑;相對於V台的成長,MTV就顯得較為氣弱,此外第四台業者擅自蓋台的問題還是沒有獲得解決,至少在我家連轉都轉不到了,我想這也跟MTV不向V台一樣擁有殺手級節目有關,收視戶自然也不在乎少一台音樂頻道,反正要看MV多的是其他有線頻道的打歌時間。
突然又想到那時候參加行銷大賽每天熬夜的日子,雖然解脫了不少,但不得不說令人感到挺寂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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