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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劬的眼中,我大概只是個小毛頭,還喜歡逞兇鬥狠,還相信有什麼事情是本來就該我得與旁人無關等等;小劬總是有辦法點一下,讓我突然想通一些事情...,這也是我非常信服這個傢伙的原因。
是巧合嗎?劬哥也是交大校友呢!剛好今天講的事情,交大校友們都有很一致的看法,好吧,我就當作是一個客觀的共識,我虛心接受。
我們聊了很多,從PS3 vs Wii,投資決策,想要搞得新事業,到工作上面與人和的一些經驗分享,當然順便bitchy了一下「張毓麟」(我對不起你啊多啦),也緬懷去年好人生許許多多的回憶。
我還記得去年elevator pitch的時候,我第一次覺得,即使我拿了那麼多最佳辯士的肯定,即使我已經覺得上台講話跟吃飯一樣的容易,但在這個舞台上,我就像是一個赤身裸體的小孩一樣,那麼樣的無助跟害怕;我也還是一直對自己可以入選這件事情感到懷疑與激動;小劬今天一語點醒了我,如果你自覺沒有表現,卻竟然能讓J大看到你,這不代表著,你本質上就很特別嗎?
回到一個主軸的關照,to be invisible...
對於「被看見」這件事情,我有一種未竟成熟的堅持,J大說我適合當藝人,因為我無時無刻都想要被看見;但問題是,這樣的堅持,有些時候反而不見得可以帶來最好的結果,站在成事的觀點上,有時反而更添阻礙,我不可能預期一個團隊永遠順遂我的心意,永遠有一個正面的相性,但我卻可以先改變自己去讓環境變得可以讓自己方便作事情;這個做起來真的很違反個性,但我至少得在工作性格上把這樣的專業態度型塑出來--領導者的節奏--,我還有很多東西要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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